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154.2万元: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发布日期:2025-06-26 21:42    点击次数:115

  6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54.2万元人民币。

  同时,李某(时任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主任)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3万元人民币;严某强(时任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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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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